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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法重新划分总部经济引发资源省份不满(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 09:35 经济观察报
帕哈提尔说,过去那些实行总部汇总纳税的企业在新疆几乎不缴税,在这一点上新文件将增加新疆的所得税。但也有一部分总分公司过去没有实行总部汇缴的政策,那些民营私营企业的分公司在新疆一直全额缴税,新文件后,这些企业只在新疆缴纳50%的税,在这块新疆又减少了一半的税收。目前还没有确认有多少分公司第一次纳入这一规定,所以无法确定新疆最终的所得税比过去增加还是减少。 甘肃财政和税收两个部门也在做同样的工作,财政厅官员告诉记者,甘肃的情况应该不会增加。现在大公司兼并小公司的案例非常多,那些大公司多数为在甘肃的分支机构,他们兼并一个当地企业,就等于所得税要减少一半。 而北京、上海等汇聚众多大型总公司的城市尽管征税规模从100%缩水到了25%,但令其他省市羡慕的是,除了中央企业总部,这里还有更多的私人、民营、合资企业总部。这些汇总纳税政策中的新贵们会给所在地增加25%的税收。 尽管中国采用了法人税制,但由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且总部机构分布过于集中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所以平衡跨省区经营的总分机构的税源问题变得非常重要。 从这个角度看,此文件是为了照顾众多分支机构所在地地方财力而制定的政策,是惠及地方利益的政策。 “总归要有一个政策去平衡因为总分机构纳税问题造成的财力问题,但分配办法始终会有受益更多的一方和更少的一方,这个需要中央做平衡。”中国发展出版社副社长倪红日说。 据悉,陕西省组织好材料后,希望在近期向国务院和财政部反映情况,“希望对资源企业维持原来的办法,按产量做分配依据”。同时,重庆市和内蒙古自治区也在组织材料,希望改变现有规定。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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