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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南调研:2万亿非税收入监管立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3日 09:16 经济观察报
席斯 2月26日,中国财政部两位司长级官员和两位处长将前往湖南长沙和株洲,为正在推进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做立法调研。 目前,中国各级政府每年非税收入总计2万亿元左右,很多省市财政收入中1/3以上是非税收入。各种罚没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地方政府主要财力来源。财政部计划将非税收入纳入综合预算体系进行管理。 湖南省2008年率先实现了非税收入全部归口财政管理,取消了原有的执收单位过渡账户,所有收入直达财政。早在2004年湖南省出台了全国第一个 《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去年湖南株洲推出了全国首个 《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条例》。 财政部的难题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是财政部2008年工作重点,之前曾被列为2007年的工作重点,但因前期条件不具备而推至今年。 非税收入是指政府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除税收以外的一切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2006年,全国性和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非税收入项目有314项,政府性基金有44个项目。 财政部官员说,将非税收入纳入综合预算体系是努力的目标,但实行起来并不简单。需要有法律和制度对这些收费项目管理、配置和监督,即首先要有一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摸清非税收入底数,财政部在2006年12月曾着手进行中央单位非税收入大摸底。第一次调查工作按期完成,但财政部在核实各部委递交上来的调查表时发现了诸多问题。很多内容与财政部目前掌握的情况不符。例如,项目数量偏少或项目性质有出入、项目定性有分歧等。 随即进行的第二次摸底调查,财政部发现,仍然存在很多项目口径交叉或定性分歧,或者项目分类上与执收单位意见不一。 尤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很难明确分类和定性。这涉及到该项收入是纳入财政专户,还是国库。纳入国库意味着执收部门丧失了支配收入的权力,因为国库资金用途每年在年初通过人大审议,部门没有自行支出权力。财政部综合司基金收费处一位官员对本报表示:“非税收入比想象得要复杂得多。” 上述官员表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列入了今年立法计划中,按照立法程序财政部正在做前期的调研、整理相关背景资料,联合相关方面进行座谈等工作。 财政部希望通过调研湖南的情况,为该条例的制定提供参考和启发。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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