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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南调研:2万亿非税收入监管立法(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3日 09:16 经济观察报

  湖南的探索

  上周,湖南非税收入管理局和株洲非税收入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正在按照财政部列出的提纲,准备汇报材料。材料包括《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预算管理办法》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如何明确非税收入项目划分等。

  2007年湖南省财政收入1119.3亿,其中非税收入520亿元,占46.46%。目前,株洲和湘潭市已经编制了2008年非税收入预算表,希望将这笔数额庞大的非税收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合理配置。

  之所以选择湖南调研,是因为在非税收入制度和法律建设方面,湖南有着很多全国第一。2004年,湖南率先推出《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并成立相对应的机构,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非税收入进行了摸底、分类和管理。

  在管理条例实施3年后,湖南株洲市在去年初出台了《株洲市本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条例》,推出了全国首个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条例。

  2007年末,湖南省非税收入全部归口财政管理,各个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过渡账户取消,所有的非税收入都直达财政,一部分到国库,一部分到财政专户。

  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易继元概括湖南模式为 “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筹”。

  湖南省 《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纳入一般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附加)纳入基金预算管理;事业性收费、其他非税收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一般预算管理或者财政专户管理。

  让财政部头疼的定性、分类问题,在湖南省已经逐步得到解决。如由物价部门负责的服务性收费,此前一直游离于财政的监管之外,这项收入的使用只需物价一个部门审批即可。易继元认为,服务性收费实际上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是财政拨款购置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益,所以应该纳入国库,做一般预算管理。

  如果这个定性能够明确、能够协调,服务性收入纳入一般预算并不难。目前湖南省财政和物价部门正在就关于服务性收费进行协调,服务性收费的使用今后将由物价和财政两个部门签批。服务性收费税后收入交财政。

  株洲市非税收入管理处处长肖建中认为,有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应设立服务性收费,应进行工商登记和机关彻底脱钩,走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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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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