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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常委陈凌孚:个税不妨动态调整(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02:09 21世纪经济报道

  我个人也认为,现阶段,由于我们没有金融电子化、个人诚信体系等基础条件,除工资外的房产、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和隐形灰色收入无从统计,个税征收还无法实现加拿大等国调节国民收入的作用,但至少具备条件改革个税调整方式。

  《21世纪》:现行的个税调整方式有哪些不适合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地方?

  陈凌孚: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全国各地职工的收入水平增长明显加快,但通货膨胀水平也在明显提高。而且,未来几年两者同步快速上涨的趋势很难改变。另外,我国中产阶层数量还不够庞大,高收入人群税负太轻,中低收入群体是个税缴纳主体,如果不改变这种现状,将压制中低收入者提高收入的动力,更阻碍了中产阶层的扩大。

  同时还有一个不太正常的现象,我国的税收增速远远超过GDP增速,而GDP的增速又远远超过个人收入增速。个人收入的增长至少要与GDP的增速和税收的增速保持相当的水平才行啊。

  而现行的个税调整方式需由国务院报请全国人大通过才能确定起征点具体数值,频繁调整起征点,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了。这种方式不够灵活,如果不加以调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会出现起征点的调整速度总是落后于当年物价和居民收入水平上升速度的状况。

  解决当前问题已不仅要继续上调个税起征点,更要建立起常规调整机制。

  个税需要年度调整

  《21世纪》:您认为个税调整方式应该如何转变,才比较合适?

  陈凌孚:我建议参照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方式,建立个税起征点常规性的年度调整机制。由人大授权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当年最新的统计数据,及时调整个税点起征金额。

  目前,我国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跟随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联动。在这种调整机制下,社保缴费水平可以非常及时的反映当地收入水平、职工缴费能力、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个税起征点调整,可以借鉴这种方式,而且起征点确立应该根据当年度最新的全国家庭平均收入的统计数据。因为一个家庭3个人赚钱和1个人赚钱的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

  《21世纪》:这种方式,与此前某些代表委员提出的一步到位将起征点调到5000元、以物价水平调节个税起征点等方案相比,优势在哪里?

  陈凌孚:制定个税起征点首先要科学,要建立起一套科学测算、动态调整机制,使个税与同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相匹配,真正发挥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

  而5000元的前瞻性方案并没有体现相匹配,而且当收入平均水平等因素发生变动时,没有动态调整机制,反应会不及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单纯以物价水平作为调节个税起征点的一个依据,则测算难以准确和科学。

  《21世纪》:您认为个税调整机制未来应该往哪个方向发展?

  陈凌孚:未来在金融电子化等基础条件具备情况下,个税调整机制应更细化征收。要综合考虑地区发展、各地收入差异以及家庭成员包括房产、存款、股票和隐性收入在内的实际收入水平和家庭需要负担的老人看病、小孩上学等费用情况,借鉴国外成熟市场国家退税补贴的方式,使个税征收朝着促进居民收入提高、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方向发展。

  《21世纪》:您能否预测一下,这个提案能够起到什么样的效果?

  陈凌孚:我自然希望尽快推进,先试点,然后全国铺开。但历年政协的提案都超前于实际推进的进程,我并不指望这个提案今年上报,今年就执行。只要提案能引起相关部门对问题的重视,将其纳入考察的范畴,我的目的也算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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