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专栏】刘志军们的玫瑰梦是中国人的噩梦
庭审直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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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志军被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记者杨维汉、陈菲)
■ 案件回放
被控受贿6400万余元
此前刘志军被控涉嫌收受11人贿赂款共计6460.54万元;涉嫌滥用职权,帮助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及其亲属获利39.76亿元。
6月9日庭审中,检方指控,从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先后利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收受11人6460.54万元。
(原标题:今判刘志军)
刘志军案回顾:
2011年02月12日:铁道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 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1年2月:铁道部党组书记刘志军被免职 盛光祖接任
2011年0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刘志军铁道部部长职务
2011年06月22日:中纪委称刘志军案件目前仍处调查阶段
2012年01月06日:中纪委称正立案调查刘志军等违纪违法案件
2012年05月28日: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2012年08月03日:铁道部内部通报刘志军案:收巨额贿赂玩弄女性
2013年6月9日:刘志军案9日在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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