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WTO成员不公贸易政策 商务部欢迎企业诉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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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11:00 新闻晨报 | |||||||||
如果认为美国的贸易政策“有歧视性”、贸易当局“有法不依”,只要在2月13日之前将相关事实和数据提交给我国商务部,就有可能成为我国评点美国“不公”贸易政策的有力武器。 根据昨天我国商务部发布的公告,包括美国在内的17个WTO成员将在2006年接受中国等成员的“审议”,商务部欢迎国内企业积极参与。
国内企业可抱怨“四类不公” 今年接受审议的WTO成员包括美国、马来西亚、以色列、哥伦比亚等17个,而欧盟、日本等我国其他主要贸易伙伴均没有排进今年的日程。显然,国人最关注的将是对美国的审议。 国内企业可以抱怨“四类不公”:该成员具体贸易政策和措施中有可能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违背之处;我国与被审议成员在上述领域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我方的利益;被审议成员“有法不依”;违背多边贸易规则及其国内立法而采取的歧视性或限制性的具体贸易作法。 商务部特别强调,相关评论事实须清楚,数据详尽,有准确的法律或事实依据。 审议是依据最终靠实力 人们不禁有疑问,这种对WTO其他成员的点评并没有实际的法律效力,最后能够起到效果吗? 商务部认为,我国可以依据这些审议,要求对方作出解释、澄清甚至政策调整,从而推动问题解决。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朱兆敏则表示,这种审议可以作为谈判的资本。尤其当对方指责我们时,举出对方相应的不当之处,有利于在谈判中把握主动。像这次对美国的审议,我国就完全可以对其“反倾销过度”提出异议。 不过朱兆敏认为,审议的结果是一个依据,最终还是要靠国家的实力。如果发生贸易争端,我国采取的相应措施对对方的威慑力,才是天平往哪边倾斜的关键。 [相关链接] 我国4月初接受别国“审议” 权利和义务总是对等的。根据商务部的公告,我国也将于4月4日到6日接受别国的审议。WTO上海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周汉民教授向笔者表示,部分国家可能两年或者四年接受审议一次。而由于我国是过渡期尚未完全结束,因此每年都会被审议。 周汉民认为,其他成员主要关注的是我国入世承诺的履行情况。 作者:□周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