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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制标准将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10:09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高素英 刘茜 通讯员/钟奇振)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环保局了解到,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省环保总局科技处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考核啤酒工业废水水质采用的国家排放标准是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并未对啤酒工业单独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
随着污染控制和治理力度的加强,原有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已不能满足啤酒行业环境管理的需要,无法有效体现啤酒行业的污染特征和污染控制技术水平。另外,对重点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如采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进行考核,容易造成执行标准的复杂性和增加企业的负担,不利于控制、消除污染。因此,针对啤酒行业废水排放量大、有机污染浓度高、对环境污染严重、排放因子相对较少的特点,有必要制订符合啤酒工业废水排污特点的行业性废水排放标准。

  有关人士表示,该标准的实施将会对我省啤酒行业产生较大影响。不过目前在华南市场上影响最大的三大啤酒生产企业珠啤、金威和青岛纷纷表示,下一步将通过改进管理和技术来控制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强制标准。

  业内人士认为,此标准的出台将对中小企业产生很大的影响,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将会因不达标而被淘汰出局,但对于大企业来说没有多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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