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金叶 通讯员 钟奇振)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安全检查组到访广东。在连续一个周的检查中,检查组发现部分企业在应对环境安全事故方面,仍存在不小的监管漏洞,检查组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必须要在2005年底前完成《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或整改工作,建立更为健全的环境应急机制。
据悉,这次国家环保总局的检查是为了严防类似松花江污染事故的重演而进行的。化
工企业是检查的重点,茂名石化、广州石化、吉山化工仓库、昊天化工有限公司工业企业都被列为检查对象。
检查组有关人员对记者透露,检查结果表明广东各地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均对环境污染事故高度重视,制定了应急预案。如广州石化在事故状态下,厂区污油和污水首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以外还建有拦油设施,避免油污造成污染。
但检查组也发现,部分企业环保安全意识仍需加强,特别是对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应急考虑不足。如对油罐区的火灾事故,灭火产生的水、空气等污染的应对措施不够具体,还存在着一些疏漏。
有关人员还表示,广东基层环保部门的应急设备、仪器非常缺乏,应急监测能力不足,污染物监测往往要三五天后才能拿出数据。茂名市环保局作为重化城市的环保部门,居然连进入事故现场采样所需的防毒面具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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