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33家大型企业被强制清洁生产(附名单)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 11:45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杨传敏 通讯员钟奇振)记者日前从省环保局得到消息,全省33家大型企业被强制要求12月底前必须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否则将处10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这些企业污染物排放有的超过了国家和地方标准,有的超过了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的使用了有毒、有害原料,有的在生产中排放了有毒、有害物质。按照近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被强制清洁生产企业名单 广东省国营紫坭糖厂 广州造纸有限公司 广州威达高实业有限公司A厂 番禺梅山——马利酵母有限公司 广东南方制碱有限公司 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净水厂 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黄埔电厂)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番禺莲花山电力有限公司 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 广州明珠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污水处理厂 南海江南发电厂有限公司 南海桂城发电厂 三水恒益火力发电厂有限公司 南海市发电一厂有限公司 南海市南联电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沙口发电厂有限公司 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南雄市第一造纸厂 韶关发电厂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 紫金县东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正兴纺织厂有限公司 台山市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开平市淀粉厂 江门市北街(联营)发电厂 广东省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茂名石油化工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广东省佛冈县味精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