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对大陆毛巾暂不实施临时限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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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09:12 第一财经日报 | |||||||||
商会正在做好本案后续工作,防止台方直接实施最终措施 本报记者 李溯婉 发自广州 《第一财经日报》昨天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下称“商会”)获悉,在商务部及商会等多方努力下,台湾贸调会近日对大陆毛巾特保案作出裁定:由于申请方提供材料有诸多
商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台湾贸调会于今年9月26日接受云林县毛巾产业科技发展协会的申请,决定对大陆毛巾产品发起特保调查,涉案产品税则号为 6302.60.00.00 和6302.91.00.00,涉及出口金额约为2600万美元。 这是台湾地区首次依据我入世承诺发起的特保措施调查。商会紧接着在北京紧急召开台湾毛巾特保应诉会,就应对策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出口量排名前10位的企业中有8家配合律师答卷,为律师的抗辩工作收集了丰富的基础性资料。 商会的王宇秘书长认为,大陆是台湾纺织品出口的重要市场,大陆和台湾的纺织业具有较强互补性,台湾生产的高科技、功能性面料在大陆市场很受欢迎。大陆和台湾毛巾贸易中所发生的问题,应通过两岸业界的对话和协商来解决。 台湾纺拓会副董事长、台湾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文渊表示,台湾本地毛巾生产规模很小,不能因小失大,影响两岸纺织品贸易平稳发展的大局。 浪莎集团外贸部有关负责人汪永安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台湾省将重点放在高新科技发展上,毛巾业等传统产业逐渐衰退,这与是否受大陆的毛巾冲击关系不大,预计台湾最终不会对大陆毛巾采取特保措施。 据了解,商会正在做好本案后续工作并保持密切关注,防止台方直接实施最终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