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公安部等国家四部委的要求,四川省商务厅、公安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7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四川省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从今年11月份开始对联合整治专项行动作了准备。2006年1月份,整治专项行动将在四川全面展开,时间将长达一年左右。
这次行动明确了各参与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对商业零售企业
促销活动进行行业管理,加强监督和检查,分级对不规范促销行为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确定整治的不规范促销行为,引导商业零售企业开展适当的促销活动;公安部门对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造成治安事件,产生恶劣影响的案件进行查处;税务部门对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中的偷逃税行为进行查处;价格主管部门对商业零售企业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构优惠折扣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业零售企业从事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在促销活动中销售不合格商品以及掺杂、掺假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在促销活动中采取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质监部门对商业零售中无标生产销售、不按标准标注和短斤少两等问题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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