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十一月九日电 (记者 曾利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发布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说,今年七至八月,中国内地三十一个省、区、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发现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共二百一十一次,涉及医疗器械产品三十三种。这是该局首次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同时也标志中国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正式建立。
公告显示,擅自篡改审批内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最为突出,各占百分之七十六和二
十四。其中,擅自篡改批准内容、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有:河北路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眼全息近视治疗仪(广告中标示的名称为“眼保姆”)、北京理化测试技术公司生产的紫环牌电子睡眠仪(广告中标示的名称为“紫环睡眠仪”)、北京同方神火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华同方牌视康仪、长春吉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纳米银女士凝胶抗菌器(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埃米妇康”)、济南川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鼻炎一贴灵(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必高贴”)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告中涉及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广告发布行为给予重点关注和监督;同时,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的监测以及印发《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施行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将加大对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曝光,提高公众识别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的能力,警示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企业,对规范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切实防止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将起重要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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