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将逐步确立票据做市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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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3: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记者 程勇 北京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日前指出,要以发展短期融资券为契机,研究试行商业本票,同时积极拓宽票据市场参与主体,吸纳中小企业、中小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并培育票据专营机构来逐步确立起票据做市商的职能。
苏宁表示,商业票据具有其他融资方式无法替代的优势,如成本低、融资迅速、有利于建立市场信誉,可以不同程度地替代短期贷款,是直接融资的重要方式。与此同时,要大力推广使用商业承兑票据,激活票据一级市场。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将采取具体措施,鼓励实力雄厚、资金情况良好的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通过签发商业承兑汇票,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商业信用。 在目前的票据市场上,参与者主要是大中型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而众多的中小企业、中小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十分有限。对此,苏宁指出,应当逐步放宽对市场主体资格的限制,要进一步培育和完善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推动市场多元化,积极发挥市场的作用。同时,培育票据专营机构,逐步确立起票据做市商的职能。还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做法,容许成立专业票据公司,专营票据业务。 苏宁认为,修订1996年开始实施的《票据法》迫在眉睫。应当通过修订《票据法》,确立融资性票据、电子票据、票据影像截留的法律地位。 苏宁还指出,信用制度不健全是目前票据市场发展的最大障碍,部分企业信用差影响了部分票据的使用和流通,部分企业甚至利用金融机构间信息不对称套骗银行信用,使得银行在承兑、贴现票据业务中采取了比较保守的原则,阻碍了票据业务的发展。因此,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票据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