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算公司:银行间债市结算将施行新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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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 09:27 证券时报 | ||||||||||||
本报北京电(记者 于扬)为适应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三期)上线运行后债券交易结算业务发生的新变化,中国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近日重新制订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结算业务规则》,并对其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修订后的新规则与债券登记与托管规则分开制订,使新规则在应对未来变化方面的适应性更强;对截至目前已批准的业务和在近期内将实现的新流程全部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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