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此前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至迟应于1998年10月31日前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至此,从1990年雅芳有限公司将传销引人开始,传销的路在中国走到了尽头。传销禁令后,中国的直销领域曾“清静”了不少。[关注:直销立法] >>查看全部财经视点
传销与直销的区别

    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直销: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而不是固定店铺经营的方式,把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并计算提取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不同的公司,这些直接销售人员被称为销售商、销售代表、顾问或其他头衔,他们主要通过上门展示产品、开办活动或是一对一销售的方式推销产品。

中国直销业大事记

1997年:
国家工商局发布《传销管理办法》
1998年4月18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2004年2月9日: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首次公开披露,“直销立法将在年内出台”
2005年4月8日:
雅芳公司成为中国首家官方批准的直销试点企业
2005年8月10日:
国务院通过《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
2005年11月2日:
《直销管理条例》相关配套办法出台
2005年12月1日:
《直销管理条例》实施 [中国直销业大事记]

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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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直销立法两周年
2006:直销立法一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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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首家直销试点转型之痛
 十年:传销的终结直销的开始
 1990年雅芳首次将传销引入内地
   传销,这一发端于美国、曾盛行于西方的营销方式,于1990年登陆中国市场,一时间从南到北,在各大城市遍地开花。一些以传销方式销售的保健品、药品、清洁用品品牌则名声大振。 [全文]
 1998年国务院发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称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此前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应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认真做好传销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自行清理债权债务,转变为其他经营方式,至迟应于1998年10月31日前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未经批准登记擅自从事传销经营活动的,要立即取缔,并依法严肃查处。 [全文]
 2005年传销落幕 直销管理条例实施
    2005年11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实施,而同年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实施,随之一场为直销市场开道的全国范围打击传销行动也在全国各地展开。
    《禁止传销条例》的出台,划清了“直销模式”与“传销模式”的界线。通过禁止传销行为,全面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直销模式作为惟一合法的模式将成为对企业有利、更对消费者有利的健康营销模式,使消费者能更加放心地享用直销“奶酪”。[全文]
 直销迎来发展春天?
 等来合法生存
   随着直销管理条例的实施,直销业也迎来自身合法生存的机会。   
   中国直销业大门终于打开。一反之前的多数预测,《直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多处放宽了立法尺度。条例首先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履行WTO协议的承诺的决心,并在此前提下“有所松动”地保留了对直销关键点的控制和解释权,而根本目的在于打击非法传销、抑制直销灰色地带。 [全文]
 雅芳成为首家直销试点企业
    2005年4月8日雅芳公司成为中国首家官方批准的直销试点企业。   
    到2006年12月1日商务部共颁发直销牌照13家,其中外资企业10家,内资企业3家。12月1日后,未获牌照外资转型企业从事直销将不具备合法身份。[全文]
 发展现状:尴尬
    中国直销从两个条例的出台到现在已将近走过了两年的时间,对于直销行业的发展现状,我想用“尴尬”两个词来形容是比较贴切的,拿牌企业在极不情愿中做着艰难的转型,非法企业以各种名目在市场大肆炒作并有愈演愈烈之势。中国直销还远远没有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理性化发展的轨道,而处于一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混乱格局中,而造成这一行业现状,我们需要从政府、企业、理论界、经销商、媒体等多个层面去思考其原因所在。[全文]
 困局:打击传销与规范直销
 新形式传销案不断曝光
    网络时代和理财时代的新形式传销骗局。其形式和手段逐步衍生、变异,基金、股票、黄金、加盟连锁店、互联网、手机卡、内衣、鸸鹋油、紫苏油,乃至骨灰安放格位、绿化林地都成为了非法变相传销的目标。同时,传销组织更加严密、理论更加完善,欺骗性更强,涉案人员更多,危害性更大,且许多传销案件都伴随着刑事案件的发生。[全文]
 多部委重剑再指传销
   2005年11月和12月,《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相继实施。一场重点打击以假借直销名义进行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也拉开帷幕,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司长赵晓光曾表示,由于直销具有交易方式的隐蔽性、参与人员的分散性等特征,如不严格监管,很容易被犯罪分子作为幌子从事传销活动。因此,必须在严格规范的前提下开放直销经营活动,通过立法严厉打击利用直销名义进行的欺诈。[全文]
 直销业信誉问题:暴利嫌疑
  暴利在纯属非法的金字塔式传销中起着关键作用,同时也严重妨碍了有着合法地位的直销行业健康发展,因为在合法生存不成问题的今天,行业信誉低下已经成为横亘在直销业发展道路上的最大绊脚石;而直销业之所以社会信誉较为低下,除了非法传销干扰之外,最重要的根源恐怕是消费者眼里直销业普遍存在暴利嫌疑,而这种嫌疑源于直销业信息高度不对称的特点,治理起来复杂许多。 [全文]
 直销企业遭遇业绩阵痛
  自商务部正式核发直销牌照以来,中国直销市场的整体营业额呈下滑趋势。现在拿牌企业普遍在政策上受阻,企业转型还没有建立起与政策的衔接,总体表现是业绩下滑、市场疲软、企业乏力。目前的情况是,企业仅凭许可证已经难以开拓直销市场了,其突破更多地依赖于企业的实力、适应力和创新力。[全文]
 直销未来展望
 当然有未来
    直销,合法的直销,它除了卖优质产品,还提供一个低成本进入的创业机会,而这个机会,有一天会成为他的事业,何乐而不为?何乐又不为?因此,中国直销未来前景广阔。[全文]
 要出现一种过渡性的转型模式
   这种模式的形成在业界也形成多种探讨,也逐步形成了三种倾向:一是直营店或分公司+雇佣员工制,在吸收了保险运营模式基础上的新模式,二是以店铺为主体,以法人的多层次结构为市场表现形式的店推店模式,三是将传统直销与传统营销的多种精华进行有机揉合的复合式营销模式,哪种模式能够生根落地最终还是需要时间的检验。。   
    我们都能看到方向,要解决目前直销行业的发展问题,就是从行业本身出发,从意识形态领域回归到营销和销售本身,寻求与传统销售的有机结合,在文化和教育上回归理性,应该是直销行业目前的出路所在。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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