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两会前夕,中国第四次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1600元/月上调至2000元/月 。
  然而,在越来越沉重的通胀压力之下,无论是学界还是社会舆论都对这次400元的小幅上调颇有微词。调多少?怎么调?如何才能体现公平?
  两会伊始,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就抛出了“个税起征点应上调至5000元”的建议。一时引爆了媒体对这个话题的关注。

小知识
·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个人(主要是城镇居民)收入,其中工资收入的纳税比较规范,是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工资收入分为两类,一类是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获得的工资收入,它的来源就是税收本身,和国家的工资制度直接相关;另一类是从企业获得的工资收入,它的高低是由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企业经营状况和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决定的。

宗庆后:提出5000元起征点的三大理由

理由之一:起征点调整没有回到原来设立个税的初衷

  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10月29日公布的数据,去年前9个月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3元。可见,2000元起征点几乎将平均收入线以上的所有工薪阶层一网打尽。
   为此,有评论认为,个税征收的宗旨由原来的调节居民个人所得演变成了单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普遍适用的“人头税”。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南振中委员在审议会议上分析过,“这意味着,20多年前个人所得税主要向少数高收入者征收,工薪阶层并非征收主体。”而今天,工薪阶层成为征收主体。

理由之二:物价上涨幅度远远大于个税的调整幅度

  宗庆后指出,2007年以来,通货膨胀开始在中国内地凸显。此次调整使大部分工薪阶层的纳税额有所减少,按起征点2000元计,若保持税率和级距等不变,以收入2000元、5000元、1万元三个档次的月薪为例,收入者分别需要缴纳个税为0元、325元和1225元;比按照1600元的起征点分别少缴纳的额度为20元、60元和80元。但是,显而易见,这一调整对老百姓少缴税额的幅度,跟同期物价上涨幅度相比,显然还是滞后了。

理由之三:提高起征点,不会对国家财政收入产生巨大影响

  宗庆后表示,根据目前的物价上涨趋势,这一5000元的起征点最多也只能保持3-5年的稳定期,但是对于普通工薪阶层而言,一般的收入不用再承担个税,会激发其消费的热情,促进国内消费的增长,从而带动全国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时,工薪阶层可以少缴的税额也只是325元,这一数额对于国家整体税额而言,还是小头,但对于工薪阶层而言,则完全感受到了国家的关怀,感受到了个税不在成为压在老百姓头上的一个巨大压力。而这一减少的税额,完全可以通过开征消费税来抵消。

小调查
你是否赞成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
赞成
不赞成
不好说

你认为个税起征点定为多少合适?
2000元以下
2000元-3000元
3000元-4000元
4000元-5000元
5000元以上

个税起征点之辩

谢旭人:2000元起征点重点照顾中低收入阶层

  “将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既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需要,也统筹兼顾了财政承受能力,并体现了重点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调整意图。”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说。[详细内容]

九成多网民认为个税起征点应高于2000元

  新浪网调查表明,截至2008年1月2日下午5点整,共有24255名网民参加调查,其中93%的网民认为个税起征点定为2000元偏低。调查同时显示,有44%的网民认为个税起征点应在3000~4000元;认为个税起征点应在5000元之上的网民有22%。认为个税起征点应在2000元以下的网民不足1%。[详细内容]

人大委员任克礼:个税起征点提至每月3000元为宜

  “建议把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月为宜。”任克礼委员说。任克礼表示,粗略算一下,明年人均消费支出就是1800元/月,后年就会超过2000元/月,实际上,此次修改只管一年。“如此频繁的修改,显得不够严肃。”[详细内容]

个税5000元起征可藏富于民

  考虑到中国拿工资人群的特殊分类,我认为,5000元才是我们理解的税政意义上的个税起征点。在大城市,对体制内的人群如公务员来说,5000元是一个不错的薪水;但对于职业人群来说,5000元只是维持一个普通中产者生活的收入。原因很简单:我国的工资人群,其潜台词多年来一直是公务员与公家人的薪水。[详细内容]

背景资料:去年个税收入3186亿
·2007年财政收入增长结构分析显示,2007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完成3186亿元,同比增长29.8%,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7%。

·其中,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1749亿元,增长38.4%,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为55%;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519亿,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收入的比重为16%,增长13%;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389亿,占个人所得税总收的比重为12%,增长16.5%。

个税改革建言

个税调整应与工资建立联动机制

  国家在个税起征点调整上,也应该与时俱进,构建一种机制———不妨与工资建立联动机制,即规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额与起征点有一定倍数,如果一旦超过这个倍数,个税起征点就应自动调整。[详细内容]

建立与物价挂钩的个税起征点制度

   个税改革的方向是完善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将个税起征点与收入变化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挂钩,实行不同年度浮动的个税起征点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必要性体现在目前的通货膨胀时期,将有利于减轻中低收入者特别是困难群体的负担。[详细内容]

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个税征收

   据了解,欧美部分国家,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来实行个人所得税制,中央财经大学郑榕教授表示,“这样一套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对征管方面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同时对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要求也非常高,我们不管从遵从度遵从自觉性方面,还是征管方面考虑都有一定距离,但是从长期来看这是我们今后可能发展的方向。”[详细内容]

对“累进税率制”进行调整

   除了调高个税起征点,普通民众的另一个期待就是调整“累进税率制”,拉大税率档次的间距,降低每一档次的税率,以达到变相减税的效果。
   比如现行标准中,超过起征点0-500元计征5%的个税,超过500-2000元计征10%;倘若修改成超过起征点0-2000元的部分,统一计征5%,即便起征点维持不变,也可以减轻75元的税负。[详细内容]

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目前采用的是分类法,对不同的收入采取了不同的税率,但对纳税人不同的收入来源没有考虑进去,容易造成高收入群体偷、漏税问题,一定程度上减弱了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表示,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研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作用。[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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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绕不开的民生话题

个税问题其实就是一个公平问题

  个税的所有问题,都是一个公平问题。这体现在:一是税起征点的公平,二是税负群体的公平。一方面,个税起征点1981年定的800元,经过多年呼吁,2006年1月1日起这一标准调整到1600元。现在如果把这一标准提高到2000元或2500元,那么是不是过不了多久还要再提高呢?另一方面,个税税负主要落在一些行业和企业及个人身上,工薪阶层成个税主要承担者。[详细内容]

个税起征点应该体现共享成果

  建议有权修改个税起征点的决策部门,在确定起征点的时候,不妨抛开就事论事的框框,而是把这个问题放到中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去考虑,把它看作是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伟大思想的具体体现。若如此,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才能赢得民心,让纳税人心情愉快地履行自己的义务。[详细内容]

个税起征点调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