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监管收费制度今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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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 09:04 新闻晨报 | |
实习记者 李强 晨报讯从今天起,银监会将对纳入监管范围的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取监管费。这意味着我国境内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监管费的监管收费制度正式实施。有关负责人强调,监管收费是“行业内部的事”,对普通市民没有丝毫影响。 根据有关规定,银行业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全部上缴中央金库,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据知情人士透露,银监会人员的工资、监管审核中的费用,将是监管费中的大头。仅此一项费用每年约在40亿元左右。据介绍,监管收费分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其中,机构监管费将按照被监管机构实收资本的0.08%计收,外资银行分行按银监会核定的营运资金的相同比例计收;业务监管费则按照被监管机构的资产规模分档递减,分段计收。具体比例为资产在3万亿元以下,按资产的0.02%收取;3万亿—4万亿元部分,按0.015%收取;4万亿—5万亿元部分,按0.01%收取;超过5万亿元部分不计收。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根据被监管机构2003年12月31日的实收资本和资产总额,银监会2004年监管收费总额预计为50亿元左右。监管收费标准是根据金融机构资产规模的大小来确定的,资产规模越大,收费标准越低,符合我国国情。他还透露,随着金融机构资本的补充和资产的增长,监管收费比例将会逐步下调,且主要下调的是目前资产规模较大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该负责人强调,实行监管收费是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将有利于实现有效银行监管并提高监管效率。此外,证监会、保监会成立后均已实行了监管收费制度,此次银监会实行监管收费,使三个监管机构做法保持一致,避免了部门间的政策差异。 按照目前标准,监管费将占到很多股份制银行净利润的5%—10%;而对于一些资产质量较差、历史包袱沉重的银行,在提取了足够的不良贷款拨备后,上缴监管费必然会冲掉很大一部分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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