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鼓励城市商业银行自愿联合重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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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 23: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 张建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按市场规则和自愿原则联合重组,通过联合并购,优势互补、整合资源、共同发展,突破单个城市限制,实现跨区域发展。
这位负责人说,今年以来,城市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得到较快发展,盈利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在下一步发展中,城市商业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区域经济发展趋势,选择适当的发展模式。当前及今后几年,城市商业银行的主要发展方向是重组改造和联合。要通过资产置换、增资扩股、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等手段实施改造重组,化解历史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内控机制。在满足各项监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达到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等以上水平的城市商业银行,银监会将逐步允许其跨区域经营。 在谈到风险问题时,这位负责人说,城市商业银行要切实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严禁股东违规获取银行贷款,切实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今后,凡新参股城市商业银行的企业应书面承诺不从银行谋求股东权益以外的任何利益,银行要制定严格的关联交易控制制度和办法,已发生的关联交易要限期处置,造成损失的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从今年起,城市商业银行应按照“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管理思路,分五年提足各项贷款损失准备。 截至6月底,我国共有城市商业银行112家,资产总额15278亿元,总负债14750亿元,按五级分类初步统计,不良贷款余额1192亿元,占比14.08%。上半年112家城市商业银行实现利润48亿元。(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