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开药店按个体户缴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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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 08:1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 贺文华 通讯员 王锦绘)《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自8月17日实施以来,开药店的申办者如潮。有很多人询问,开药店如何缴税?坐堂医生如何缴税?税务部门给出了答复。 据了解,为加强对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个税的征收管理,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以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卫生院、医院等医
而受医疗机构临时聘请坐堂门诊及售药的,由该医疗机构支付报酬,或收入与该医疗机构按比例分成的人员,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所得为一次,税款由该医疗机构代扣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