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可在境外运用外汇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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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07: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8月18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近日正式发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公司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在境外运用外汇资金。 近年来我国保险外汇资金增长较快,截至2004年6月底,保险业外汇资金达97.75亿美元。然而,由于国内外汇资金运用渠道单一,外汇资金收益率不断下降,保险外汇资金难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作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扩大资金运作空间,提高投资收益率和更好地分散投资风险,还将促进我国保险业逐步熟悉国际金融市场,积累国际投资管理经验,参与国际竞争,同时在拓宽资金流出的渠道,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也可起到积极的作用。该负责人强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的关键在于有效控制风险。 《暂行办法》对外汇资金境外运用保险公司的资产规模、外汇资金量、资金运用能力、内控制度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从准入环节严格把关。并限定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保险外汇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国际公认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级别在A级或者相当于A级以上的外国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公司债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