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美元保险资金获准海外投资债券票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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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07:24 东方早报 | ||||||||||
东方早报记者 肖莉 中国保监会昨天宣布,中国保险业期盼已久的外汇资金海外投资已得到国务院批准。这意味着风传许久的QDII终于从保险业打开大门。不过,保险外汇资金目前还只能在海外买卖存款、债券、票据等,投资股票尚需时日。
保监会昨天公布了由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中国保险公司的外汇资金可进行海外投资。目前的投资领域包括:银行存款;信用级别较高的外国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公司债券;中国政府和国内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货币市场产品。 为了确保海外投资的安全,《办法》规定,只有达到一定标准的保险公司才能对外投资,具体标准是:必须具有外汇业务许可证、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上年末外汇资金不低于1500万美元。根据国家外汇局的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国内具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保险机构共50家。 《办法》同时规定,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的可投资总额,不得超过该公司上年末外汇资金余额的80%,并对不同信用级别投资品种、单个发行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比例也分别进行了限制。 此外,境外投资的保险公司应建立托管人制度,并实行专用账户管理,采用委托代理和自行操作相结合的运作模式。保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等监管部门,将协同对保险公司境外投资涉及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04年6月底,中国保险业共有外汇资金97.75亿美元,主要有四个来源:外资、合资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和外汇运营资金;中资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中吸收的外资股份;外币保险业务积累的外汇资产;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平安海外上市募集的资金。 但目前国内保险外汇资金运用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国内外币投资工具少,保险外汇资金难以得到充分有效运用。目前,保险外汇资金除少量同业拆借和购买境内外币债券外,主要存放在境内商业银行,没有其他投资渠道。二是近年来由于境内外币存款利率不断下调,保险外汇资金运用收益率不断降低,影响了保险业保持健康发展。 保监会认为,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开闸出境,不仅有助于缓解保险资金运用问题,还将有利于促进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维护人民币汇率稳定。 目前,我国国际收支持续顺差,外汇储备充足。截至2004年6月底,国家外汇储备4706亿美元,比年初增长673亿美元,这增加了中央银行投放基础货币的压力。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将为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创造有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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