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监管部门:不必过于担忧核电站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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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07:2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8月9日电 (记者 陈娉舒) 日本关西电力公司美滨核电站传出蒸汽泄漏的消息后,中国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今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的核电建设一直执行着严格的安全监管措施,对核电站的安全问题,公众不必过于担忧。 另有数据表明,我国发电量构成中,核电继火电、水电之后占到2%左右。
该负责人透露,截至目前,我国共有核电站8座,一共有15台机组,其中,已建成运行的9台,正在建造的两台,已报送国务院并得到批准近期将开工的4台。之外,到2020年我国还将规划建成一批核电站,但目前尚处专家论证阶段。“中国的核电项目是有严格安全保障的。”他说。据介绍,自1984年中国建造第一座核电站开始,国家对核安全的重视就从未松懈过。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成立了核安全监管机构,对核电站进行独立的核安全监督。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核安全局于1998年合并,成立专门的核安全监管机构。 ———中国发展核电20年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这套法规标准完全与国际接轨。 ———对所有核电站实施安全许可证制度。对所有核电站在实行严格的技术审查基础上,才发放安全许可证。 ———安全许可证发放后,继续对核电站的设计、建造、运行实施全程安全监督。 他介绍,目前中国核安全局在中国的四个地区建有监督站,对所有运行或在建的核电站实行24小时现场监督。 在核安全技术角度方面,国家多年来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研发,各个核电站的核安全管理与技术水平大大提高,业主的素质也在不断提高。 从主管部门到电站业主,经过20年的发展,其设计、运行、维护的经验不断增加,这也是核安全得到保障的重要基础。 这位官员强调,核能源本身是一种安全、清洁的能源,如果能够严格按照核安全法规标准要求认真执行,本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从事核电站的设计、建造和安装,发展核电是安全、有效、利国利民的事。 关于日本核电站蒸汽泄漏事故,他表示,截至记者发稿时,他们掌握的消息是,该事故大致是电站里的“二回路”(核电的专门术语。核属于“一回路”。好比烧锅炉,炉里的热水是“一回路”,蒸汽是“二回路”。)蒸汽泄漏所致。但该电站的反应堆已经停下来,并未造成放射性物质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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