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建设费“费改税”三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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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 17:30 新民晚报 | |||||||||
一问 9月1日后机场建设费变成“税”,合法吗? 今天上午,一位细心的旅客通过本报读者热线962288询问,9月1日后的机票上,把机场建设费放在“税项”一栏,这是否表示今后机场建设费变成了税? 民航业人士解释,机票上原来就有“税项”一栏,以前国内航班机票的这一栏是空
另一些专家认为,机场建设费是经国务院批准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具有“准税收”的性质。今后,随着财税改革进程加深,政府性基金项目都将逐渐取消,机场建设费也不例外,取而代之的将是税收项目。 二问 中转旅客每站都要缴“买路钱”,合理吗? 昨天,一名旅客在购买9月1日从上海到乌鲁木齐中转再到喀什的机票时,售票人员告诉他,必须缴纳两次机场建设费,因为财政部和民航总局规定,从8月1日起,旅客购买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从中国境内机场起飞的国内、国际和港澳地区航班机票时,一并随机票缴纳机场建设费。中转免缴机场建设费的规定取消了。 按照新规定,机场建设费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不变。国际航班每人90元,国内航班每人50元,国内支线航班每人10元。但是新规定按照航段收取,取消原8小时以内中转免缴机场建设费的规定,这样中转旅客也要收机场建设费,经停旅客不收。 按原来的规定,这名旅客只需缴纳一次机场建设费,现在要缴两次,他对这项新规定大为不满:到一个机场就收一次机场建设费,站站都要留下“买路钱”,这不是雁过拔毛吗? 一家航空公司的市场部负责人认为,旅客转机说明行程并未结束,中途再收一次机场建设费似乎不尽合理。新规定对航空公司也不利。现在航空公司都在努力增加中转旅客量,新规定无疑会打击旅客选择中转航班的积极性。 三问 机票有效期1年,9月1日前机票改签到9月1日后,机场建设费到哪里交? 民航总局规定,现行的机场建设费票据自2004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各机场管理机构要在9月10日前将未使用的机场建设费票据封存,并由民航总局批准后统一核销。这也就是说,机场的建设费柜台将在9月1日“打烊”,而机票销售人员却对一些具体细节无所适从。 “有的旅客提前几个月就买好票了,8月1日以前出票的9月1日以后的航班,机场建设费怎么收?”一家机票代理商的售票人员道出自己的疑惑,他说,机票的有效期是1年,9月1日前的机票如果改签到9月1日以后,机场建设费到哪里交?这些具体的细节都没有说明,“我们不知道该怎么操作”。 而机场方面称,7月30日才收到财政部和民航总局的通知,机场的柜台撤不撤、什么时候撤,具体方案还不清楚。据悉,本周民航部门召集国内航空企业在厦门开会,讨论机场建设费并入机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本报记者 鲁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