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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强制保险条例节前无望出台 费率正在测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 07:59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五一”即将实施,但与其配套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条例”的讨论稿几经修改后依然处于审议过程,节前已经无望出台。不过,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京生昨天对媒体称:“第三者险条例”的滞后出台并不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第三者责任险相关规定的执行。

  刘京生表示,正在制定审议过程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条例”要严格体现《道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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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安全法》中关于“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规定,将使现在属于商业保险范畴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成为法定保险。目前全国机动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整体比例不足30%,全部强制投保后将大大减少事故受害人无处索赔的比例。据记者了解,该条例据传已经到了第九稿,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扩大保险责任的规定遭到了来自保险公司的强烈反对。

  但刘京生透露说,目前有关条例中第三者险的条款、保险责任等规定各方面已经达成共识,最关键的是费率标准尚未制定出来,保监会目前正在聘请专业的精算事务所进行测算。他表示,今后强制第三者险不排除采用差异化费率的可能,由于是法定保险,费率的制定原则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保险公司是亏损还是盈利主要取决于该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不允许保险公司拒保第三者险。今后,强制第三者险的费率可能会根据保险公司上年的赔付出险情况而进行调整。尽管第三者险条例不能如期出台,但刘京生表示全国有24个省此前都已经实行了强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险的规定,因此并不会给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顺利实施造成影响。待“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条例”出台后,全国再统一执行第三者险的强制投保。

  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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