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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运送过程中破损的商品买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 10:30 生活新报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委托商家运输的过程中破损,该由谁来负责?日前,盘龙区消协青云分会受理并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纠纷。 4月13日下午,家住红河州弥勒县的张先生把百安居投诉到盘龙区消协青云分会,称他在百安居购买的一套三件价值1999元陶瓷材质的梳洗台在运输过程中破损,要求百安居赔偿。 原来,3月25日,张先生在百安居购买了这套梳洗台,因家不在昆明,委托百安居托运到弥勒,百安居则将货物交到云航货物配载零担托运中心进行托运。可没想到货运到时,却发现梳洗台有破损,张先生认为,百安居没有尽到确保物品完好无损的托运责任。而百安居也觉得委屈,认为责任该由负责托运的云航货物配载零担托运中心承担。货运中心则说,百安居的货物包装不过关,进行托运时也未进行保值,百安居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下,青云分会把张先生和百安居及位于官渡区的云航货物配载零担托运中心有关负责人请到一起进行协商调解。最后,达成协议,由百安居和货运中心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百安居重新给消费者张先生发一件新的梳洗台, 价值1860元,货运中心则承担其中一半的责任,赔偿930元给百安居。据了解,日前,新的梳洗台已经发往张先生的家中。 龙舟 本报记者 胡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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