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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范围扩大标准从300元升至580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0:22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记者 杜秀平) 即日起,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标准从低保线提高到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按照相关规定,凡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连续一年低于580元,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均可到所在地街道领取相关申请表格进行申请。

  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01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
办法》,明确在城近郊八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的低保和优抚家庭纳入廉租住房的解困范围。4年来,北京市共计有1.5万户家庭享受到了廉租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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