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近年来
市面上销售的牙膏宣称功效五花八门
效果真如商家宣称一样吗?
近日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
《牙膏消费市场调查和比较试验分析报告》
结果显示
存在不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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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儿童牙膏“小金盾”标志不规范
👉调查的线下商超中,儿童牙膏“小金盾”标识混乱,部分牙膏产品标注“小金盾”标志却配字“儿童化妆品”,还有部分产品无任何标识。
👉部分成人牙膏宣称全家使用或告知儿童需在家长指导下使用,暗示牙膏适用于儿童,但其产品功效复杂,不仅没有局限于“清洁”“防龋”,还暗示具有“腔溃消”等医疗功效。
👉部分电商平台销售的儿童牙膏标注“可吞咽”字样,不符合《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的“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
提醒
消费者需要注意,有“小金盾”标志仅说明该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或儿童牙膏),按相应要求监管,但不代表该产品已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者已获得质量安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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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消字号械字号产品充当牙膏售卖
《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消”字号、“械”字号、“药”字号产品均不属于牙膏的范畴,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需要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实施严格监管。
👉目前,电商平台均存在“消字号”“械字号”产品充当牙膏售卖的情况,销售商品标题标注“脱敏牙膏”“牙周炎口腔专用牙膏”等字样,但实际为“牙齿分离剂”或者“牙齿洁离剂”,并非牙膏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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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误导消费者牙膏具有医疗效果
👉部分商家在牙膏产品销售页面宣称“消字号”“械字号”产品可以当做日常牙膏使用,还有标注消炎、止血、镇痛、治牙周炎等效果。更有甚者通过明示或者暗示,误导消费者牙膏具有治疗幽门螺旋杆菌的效果。
口腔医生提醒:
南京市口腔医院第一门诊部主任医生兰卫东表示,功效牙膏不能替代任何药物和治疗,如果出现牙龈出血、龋齿、牙龈出血等问题需要及时就医。
幽门螺旋杆菌在人体内主要定植在胃内,而牙膏作用于口腔,即使有抑制或杀灭作用,也不能对胃内的幽门螺旋杆菌发挥作用。此外,牙齿洁离剂是通过化学反应清洁牙表面的污垢和细菌,使用频率应该在两到三周一次。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
3批次牙膏产品不达标
本次比较试验
江苏省消保委共购买
40批次不同品牌牙膏产品
涉及好来、佳洁士、中华、
白玉、舒客、狮王、六必治、
严迪、高露洁等品牌
结果显示
3批次产品不达标
👉标称“益口宁奥拉氟儿童防蛀牙膏草莓味”的产品,总氟量0.02%、游离氟量0.02%,两项均未达到国家标准。氟化物的含量过低,则无法起到预防龋齿的作用。
👉标称“韩伦美羽美白牙膏”的产品,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卡松)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卡松”对皮肤具有刺激性,过量使用含有“卡松”的牙膏可能导致口腔黏膜受损。
👉标称“皓乐齿亮白净色精致牙膏(薰衣草薄荷味)”的产品,过硬颗粒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玻片有划痕。
消保委建议:
企业莫打“擦边球”误导消费者,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对照规定要求及时调整;牙膏销售商应做好货品查验,把好产品质量关,对不符合新规要求的牙膏及时下架。
平台要做好对牙膏销售商的入驻审核和经营管理,对以“测评”为名行销售之实的现象进行梳理审核;对售卖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的商家,要令其“下架”整改;对屡教不改的商家应纳入“黑名单”管理。
行业协会应发挥行业专家的权威作用,引导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对牙膏市场中使用的新原料及时进行权威科普,适时发布权威测评。
监管部门应打好“组合拳”,加强重点检查,督促经营者合规、诚信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健康。
消费提醒
消费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产品,根据自身口腔健康状况,合理选择具有清洁、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的牙膏。
消费者应养成正确的口腔卫生习惯,学习科学的刷牙方法,定期检查口内情况,不要轻信网络宣传效果,对于牙结石、龋齿、隐裂等以及严重的口腔问题,及时前往专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薛晶晶
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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