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数字化时代,群众在享受手机应用程序APP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会遇到未经同意就跳转广告的情况,让人“防不胜防”。这种违规行为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个人信息安全等权益。
“我就是用手机正常浏览网页,突然就跳转到购物平台上去了,一会是淘宝一会是京东,关都关不了,无法退出,只能重启手机!”9月5日,记者从江苏省无锡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7月,该局接到一起举报,举报人反映当点进浏览器时,无锡A广告公司诱导点击,跳转到购物平台后页面无法返还,让当事人苦恼不已。
实际上,对于无孔不入的弹窗广告、开屏广告各种监管措施并不少。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意味着商家不能在没有经消费者主动选择的情况下强制推送,在科技控制的便利基础上引导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然而,现在举报人反映的情况是,用户连‘一键关闭’的机会都没有,甚至大家都还没反应过来,手机就已经跳转到了购物平台。”无锡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跳转广告的科技设置可能会产生违规收集数据、过度索要授权的问题,是一种变相的“强制交易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针对此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该局接报后即赴无锡A广告公司查明事实,并现场收集广告跳转相关违法证据,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考虑到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该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督促该广告公司严格排查,对数据漏洞重新部署,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功能,不断优化和完善,提高服务质量。
目前,该公司在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已加强了数据管控和内部管理,关闭了跳转广告,还手机一片“净土”。事后,该局工作人员向该举报人反馈相关信息,举报人称“那些糟心的广告终于没有了,谢谢你们!”。
对于此类手机APP诱导用户点击跳转、弹窗广告难以关闭等违规行为,无锡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建议:相关手机系统运营商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将权限严格化;平台方在进行权限获取时应当征得用户同意,把选择的权利交还给用户。同时,应当设置易于找寻的关闭通道,方便用户及时关闭此类授权。此外,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祝富 通讯员 袁帆 潘曾玉
编辑 | 熊柳欣
审核 | 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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