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司法部
两百个将军,同一个故乡。这是“红安红”的最好诠释。
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是新中国法制建设主要奠基人董必武的故乡。这里,建立了“中国革命第一法庭”——七里坪革命法庭。
董必武纪念馆、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如今作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前来。
近年来,依托丰富的红色资源优势,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不断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研究,将红色资源与法治元素有机衔接,精心打造一批红色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实现红色资源与法治文化并蒂花开、交相辉映,不断提升群众“见法率”。
描红“法”资源
董必武纪念馆馆前左侧,矗立着董必武“依法治国”国策碑,碑上镌刻着“依法办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十二个大字。
全国人大代表、红安县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讲解员程星介绍说,碑文蕴含着董必武一生的追求,大半个世纪过去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仍具有现实意义。
“结合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红色廉政、法治文化教育等功能优势,开展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联合行走的大思政课,将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相融合,让学生在接受红色文化滋养的同时,营造浓厚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程星说。
红安县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丰富,区域特色明显。在法治文化建设实践中,红安将红色文化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将红色文化、本地红色故事以及一些有影响力的人和事植入法治元素中,做到老少皆宜,潜移默化。
近年来,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累计接待参观学习人员超过100万人次,各类普法活动在此开展。
重温入党誓词、聆听红色法治故事,“零距离”接受法治熏陶、“沉浸式”体验红色法治文化……让“法治”的种子在参观者心中生根发芽,真正让红色旧址“活”起来。
筑强“法”阵地
“我认为依法办事,是我们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依法办事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必须有法可依;其二,有法必依。”
这段董必武在中共八大上的讲话节录,出现在红安县高桥镇程河村法治公园。
这座红色法治公园,由红安县人民法院占店人民法庭与程河村委会共同开发建设。
法治公园内,有一座“尚法亭”,一副对联阐释着意义:公正司法,守卫公平正义;全民守法,倡导社会新风。
程河村法治公园,是近年来红安县筑强“法”阵地的具体作为之一,与电视剧《亮剑》原型王近山故居的亮剑广场交相辉映,成为红安又一个普法新阵地。
近年来,红安县以董必武纪念馆为基点,将董必武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成省级法治文化标杆阵地,在各机关单位建设一批法治文化亮点阵地、在各乡镇建设一批法治文化特色阵地、在各村(社区)建设一批与美丽乡村融为一体的乡村法治文化元素阵地,从而形成以红色为基准、以法治为架构的多元化法治文化阵地集群。
如今,越来越多的红色法治文化阵地,让红色法治文化主旋律在红安这片红色土地上持续奏响。
赓续“法”精神
地处原国家主席李先念故乡,占店人民法庭赓续李先念调解婚姻纠纷的红色法治故事,积极打造“家事纠纷案件专业审判庭”,以“妇女维家”“共享法庭”“心灵驿站”等为依托,形成多方合力化解家事纠纷工作法。
如今,红安县法院不仅新增4个巡回审判点服务偏远乡镇、设置10个“法官工作角”入驻乡镇综治中心,还坚持“静态渲染+动态普法”相结合,立足全县丰富的红色法治资源,将革命先辈故事、红色法治案例等内容“嵌入”村民广场、文化长廊等场合,引导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文化熏陶。
“法治很‘大’,‘大’到事关国家兴衰;法治很‘小’,‘小’到触及柴米油盐。我们将继续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研究,让法治照进每个人心中,成为信仰;更融入日常,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湖北省委委员,红安县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刘堂军说。
文章来源 | 法治日报
记者 | 胡新桥 刘志月
编辑 | 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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