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电影院推行“分区售票”的话题
在网络上引起人们广泛热议。
那么电影院“分区售票”合理吗?
观众是否愿意为此“买单”?
对此,信息时报记者进行采访调查。
广州部分影院推出“分区售票”
不同区域不同价格
何为“分区售票”?
即对观众席的不同区域制定不同的价格,这种售票方式多见于演唱会、话剧、舞台剧等大型演出。过去,电影院售票多为“一口价”,如今“分区售票”后,中心的“黄金位置”价格要比边角位置高0~15元不等。
记者打开某电影购票平台,发现广州已有部分影院采取分区售票,其中主要集中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等中心区域,如越秀区15家影院中,有7家推行分区售票。
记者发现,大部分影院为全天分区售票,但也有些影院采取“分时段”分区售票。如万达影城(北京路五月花广场店),电影《莫斯科行动》10月25日22点45分场次全场均为36.9元;20点20分场次,影厅划分了第一排、黄金座位、优选黄金座位三个区域,价格分别为36.9元、36.9元、39.8元。
影院“黄金区域”设置占比不同
价差也不同
记者观察发现,广州不同影院对“黄金区域”的设置占比不同,价差也不同。
在价格差距方面,广州影院价格差一般在5元以内,少的为0.1元,多的达10余元。
如金逸影城(百信西区IMAX店)10月25日19点30分在IMAX厅播放《坚如磐石》,价格共分为3档,分别为50元、59元、62元,最高价差为12元。
而中华广场电影城(CINITY店)10月25日10点10分放映《河边的错误》,普通区为48元,中区48.1元,价差0.1元。
中华广场电影城(CINITY店)有电影场次的价格差为0.1元。
另外,放映时间是否为黄金场次、影厅条件也是影响价格差的因素,一般来说,黄金时间段、影厅条件较好的场次,价格差会比较大。
在座位分区设置上,影院对于观影座位区域的分区形式不一,有的仅分为普通区、最佳观影区两档,有的影院分为“特价区”“默认区”“优选区”和“黄金区”4个区域。同时,影院对黄金区的设置占比也不同。
如万达影城(海珠广百新一城店)将影厅划分为特惠区、黄金座位和优选黄金座位三个区域,以11号RGB激光厅为例,该厅共有250个座位,其中特惠区为第一排(最左边座位除外)共19个座位,优选黄金座位为第六至第十三排中间区域共88个座位,其余为黄金座位。其中“优选黄金座位”占比约为35%。
业内分析:
关键为观众是否乐意“买单”
影院采取“分区售票”,
观众是否愿意为“黄金C位”买单呢?
业内资深从业者张先生分析,如果影城想进行分区,那么影厅的座位必须满足相关条件:
分区座位与其他普通厅座位有所不同,顾客体验感不同;
或是档期的座位一票难求,对于好座位顾客更愿意付出更高的价钱。
“所以有的影城就把黄金区域座位搞成舒适的按摩椅,把舒适度和空间优势结合,提高观影效果。”
那“黄金区域”该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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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表示,各影城会根据影厅规模、档期等进行划分,所以标准不一样,但基本大部分影城把中间20-50个座位列为黄金观影区域。但张先生也提出,如果是在淡档期,上座率不足时,分区售票容易存在管理漏洞,即购买低价区域的用户进场后如果发现高价区域没有人坐,有可能会坐到高价区域上。
张先生认为,影院分区定价能否有效落地,最终决定权就在于观众是否乐意“买单”。因此在上座率低的常规档期,分区定价可能无法达到较好的效果;但在上座率封顶、一票难求的大档期(如春节档、国庆档)或现象级影片,分区定价就能有效为影城创收。
市民声音:
褒贬不一,希望价差合理
对于影院“分区售票”,
观众能否接受呢?
记者采访发现
市民对此褒贬不一。
市民杨先生表示,既然去看电影一定会挑好位置,如果差价合理的话他可以接受,“我觉得分区售票可以提高场次利用率,毕竟相同价格绝大多数人都不想选靠边的位置,如果边角票适当降价会有更多人愿意买吧。”
“以前买电影票是可以随便选座位的,但现在有一种花钱还要分个三六九等的感觉,如果我不想加价就还得坐边角位。”市民陈女士对分区售票存在质疑,“而且这个举措也有执行漏洞,如果高价位的区域没坐满,买了低价的顾客也可以坐。”
市民张先生也同样表示了自己的担忧:“我觉得影院对于黄金区的划分没有很明确的标准,而且对于那些冷门场次,影院是否会隐藏低价座位,销售高价黄金区域座位呢?”
电影爱好者胡先生表示支持分区售票,“不同的位置肯定多少影响观感,有的位置还有按摩椅,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意愿进行选择。价钱相差不大的话,我愿意购买黄金位置。”
律师说法:
影院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定价
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针对影院分区售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刘穗珊、梁紫欣律师分析表示,一般来说,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上预订电影票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预约合同,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一方面,电影票的价格由市场调节、电影院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定价,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一方面,电影院对分区售票应当进行透明、充分、合理的公示,实行“明码标价”,履行经营者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电影院之间利用相互串通、哄抬价格等不当行为进行变相涨价,或者电影院违反公平自愿原则,采取锁定分区、默认分区等手段强迫消费者接受高价,则涉及侵犯消费者权益及违约行为,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向电影院主张违约责任。
信息时报记者 黄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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