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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潮汕资本教父”刘绍喜被终身市场禁入,还“吃”到大额罚单!
证监会8日晚间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宜华生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对宜华生活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的罚款;并分别对实际控制人刘绍喜等19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全案违法主体被出具合计3885万元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宜华生活通过虚构境内销售业务、高报出口货物销售额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还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且连续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今年7月通报首批适用新证券法财务造假案件处罚情况时,即点名宜华生活多年连续实施重大财务造假,通报该案系目前拟对上市公司信披违法罚款额最高的案件。
定期报告连续4年存在虚假记载
经证监会调查,宜华生活2016年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宜华生活通过虚构境内销售业务、高报出口货物销售额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按照境内销售实际虚增利润以及按照外销平均毛利率估算境外销售虚增利润,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宜华生活分别虚增利润773,082,765.38元、868,741,686.49元、906,332,396.58元和230,590,983.74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按绝对值计算)的88.24%、98.67%、192.78%和99.37%。
宜华生活还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
年度报告连续4年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华生活连续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经证监会调查,汕头市宏辉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宏辉)、汕头市亮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亮光)由宜华生活的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实际控制,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公司是宜华生活的关联法人,其与宜华生活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关联交易。
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未经上市公司决策的情况下,宜华集团总裁刘绍香直接指挥相关人员,通过宜华生活名下共6家银行的10个账户向汕头宏辉和汕头亮光名下共2家银行的3个账户进行资金划转,总共划转资金15,710,968,918.60元,回流资金16,420,811,763.60元。
刘绍喜被罚930万元外加终身市场禁入
出生于广东汕头的刘绍喜,被冠以“潮汕资本教父”的名号。
公开资料显示,刘绍喜控股的宜华集团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以家具制造为主的大型跨国民营企业集团,产业涉及住居生活、医疗养老、地产酒店、资本金融四大板块,其中家居、医疗板块分别装入上市公司宜华生活和宜华健康。
宜华集团曾连续八年被评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2019年,刘绍喜家族以75亿元身家位列胡润百富榜第531位。
不过,近两年来,宜华集团资金链坍塌。2019年9月,宜华集团因涉与宁波颐合约1亿元的合同纠纷,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有的宜华生活19.22%的股份。2020年5月6日,宜华集团因未能按期兑付“17宜华企业 MTN001”应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中诚信国际将其主体评级由A下调至C,并将多个债项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CC,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宜华集团及其实控人刘绍喜已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刘绍喜还被法院下达了限制消费令。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刘绍喜作为宜华生活实际控制人,在2017年5月22日前担任宜华生活董事长,全面管理公司事务,是公司实施财务造假、不披露关联交易的决策者。证监会决定对刘绍喜给予警告,并处以930万元的罚款。证监会还对刘绍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专家表示,虽然宜华生活已退市转板,但并不影响受损股民主张民事索赔权益。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因虚假陈述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责任编辑:李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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