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山东枣庄女子,银行存100万元,5年后只剩1元”的话题迅速登上微博热搜,阅读量超过3.5亿人次,网友评论热烈。
100万元存5年变1元
银行称存折系伪造
据孙女士介绍,2009年7月22日,其在原山东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恒泰支行处存款50万元,银行给其存折;2009年9月5日,其又在原山东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薛城支行永福北分理处存款50万元,银行给孙女士存折。2014年,恒泰农村合作银行进行改制,改制后的银行便是枣庄农商银行。
然而,2014年下半年,孙女士持存折到枣庄农商银行取钱,银行说孙女士只有1元钱存款。枣庄农商银行选择报警,派出所记录材料后并未处理,告知孙女士去法院处理。然而,在法院审理中,枣庄农商行称,孙女士伪造了存折。
枣庄农商银行辩称,存折交易页码1页上的两行字迹不是使用同一台打印机打印形成,说明存款记录系伪造的,不存在存款信息。再如,孙女士无客户回单,无证据证实涉案100万元已经交付给该行。此外,枣庄农商银行表示,据孙女士陈述2009年存入到2014年打算支取,长达近6年时间对该资金不予管理,亦不符合常理。
不过,经过公安侦查,相关票据记载的交易时间及金额一致,宣告孙女士没有仿造和变造金融证券。
法院仍判银行赔付百万
最终法院判决,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孙女士支付存款100万元及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按照该判决书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按此时间计算,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应于2020年12月内支付资金,但银行方面却一直未支付。
2021年7月1日,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100万元。
对此,中证君致电山东枣庄农商银行新闻发言人,对方表示:“案件已经执行完毕,没有其他后续回应。感谢外界对我们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责任编辑:潘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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