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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金融报
2月28日,碧桂园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获悉Ever Credit Limited(呈请人)于2024年2月27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呈请人(贷款人)与公司(借款人)之间本金约16亿港元的未支付定期贷款及应计利息。
清盘呈请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针对公司的一种法律程序,指公司的债权人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公司进行清盘,即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和分配,以偿还债务。
在港股出险房企中,清盘呈请通常发生在房企出现财务危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当债权人认为房企已经无力偿还债务时,他们可以向高等法院提出清盘呈请,要求对公司进行清盘。
本轮危机以来,花样年、恒大、阳光城、新力控股、佳源国际、融创、祥生、龙光、中梁、大发、佳兆业、海伦堡、弘阳等多家房企均遭遇债权人的清盘呈请,但清盘呈请不等于破产,在收到清盘呈请后,公司可以依法提出抗辩反对清盘,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状况并无重大影响。同时,香港法院将对清盘呈请进行审理并决定是否作出最终清盘令,这一审理过程可能持续数月乃至更长时间。
碧桂园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极力反对呈请。鉴于公司清盘条例第182条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倘若公司最终因呈请而清盘,在未获得香港高等法院认可令的情况下,在起始日或之后作出的公司股份转让将属无效。截至公告日期,香港高等法院并未颁布清盘令以将公司清盘。香港高等法院已将呈请的首次聆讯日期定为2024年5月17日。
对于被提请清盘呈请一事,碧桂园方面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回应称,公司涉建滔集团的债务金额在境外整体有息负债占比很低,单一债权人的激进行动不会对公司保交楼、正常经营以及境外债务整体重组产生重大影响。参考业内其他违约上市房企案例,个别债权人向香港法院申请公司清盘的情况较为常见。公司坚决反对呈请书,并将寻求法律意见,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与顾问团队积极妥善抗辩应对。
自公告无法如期偿付所有境外债务以来,碧桂园已聘请财务和法律顾问,协助评估集团的资本结构及流动性状况,并制定整体的解决方案。目前,其已与境外主要债权人团体代表小组建立了有效沟通机制,境外债整体重组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各方坚信,公司清盘是各方皆输的结果。公司将持续与主要境外债权人团队积极协商沟通协作,以寻求最优解决方案。
碧桂园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一切正常,将继续以保交付、保经营为主要工作目标,最大程度保障购房业主、债权人、投资人和员工在内的所有利益攸关方权益。
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认为,上市公司一般可以用法律手段反对清盘呈请,同时与呈请人积极协商,以期达成和解,避免影响债务重组进程。关键的是,上市房企需积极推进债务重组,尽快达成债务重组,促进企业走出债务困境。
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关荣雪也表示,债权人提出清盘呈请,主要是想尽快收回借款,也不排除是以诉促谈的一种手段。
责任编辑:杨红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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