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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7日晚,仁东控股(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仁东控股,代码:002647)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仁东控股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处罚,仁东控股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公告显示,中国证监会查明,仁东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一)2019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3,89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890.7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1.67%;(二) 2019年仁东控股少计提坏账准备2,01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1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37.06%; (三) 2020 年上半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2,065.3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65.3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为202.32%。
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仁东控股二级子公司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从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处借款18,000万元,到期后未能清偿。仁东控股应当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但仁东控股未予及时披露,直至2021年4月才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对仁东控股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两项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仁东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仁东控股股票,并在2021年7月14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仁东控股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对账单原件(从2020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维权)、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责任编辑:陈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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