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姜慧梓)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终于落地。3月28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明确实施细节。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税前扣除。
3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通知》明确,该项政策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今年前3个月的扣除可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补充享受。父母双方可由一方全额扣除1000元,也可双方各自扣除500元。
去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及,“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定了该项政策将于今年落地。
新一轮个税改革后,我国个人所得税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继续教育。如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成为第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加上此前已有的六项,目前共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经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
焦点1
扣除标准是多少?
根据政策,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焦点 2
父母都可以扣除吗?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焦点 3
如何从1月1日开始享受该政策?
根据《通知》,该项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如今已经是3月底,今年前3个月的扣除如何享受?
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
以今年的情况为例,假设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焦点 4
需要提交资料吗?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
具体来说,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
对纳税人来说,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焦点
5
暂未取得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如何填报?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号,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
如果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以作为填报证件。
焦点 6
能在当前进行的个税汇算清缴中申报吗?
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在进行的是2021年度个税汇算,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扣除信息。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因此不能在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进行申报。
焦点 7
何时可以填报?
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税务部门已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填报系统功能于3月28日进行升级。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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