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董秘发朋友圈被质疑发国难财!莫让微信变“危信”

万孚生物董秘发朋友圈被质疑发国难财!莫让微信变“危信”
2022年03月15日 10:35 市场资讯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崔班长V 董秘一家人 

  一条随手发的朋友圈,让万孚生物的董秘XX成了网友们“口诛笔伐”的主角。希望董监高们引以为戒!

  3月12日,万孚生物董秘XX在公司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获批后,在自己微信朋友圈发布“此刻心情如下”并配上大笑表情包,引发舆论争议。

  3月12日,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让不少持有相关标的投资者乃至公司高管着实兴奋了一把。

  《方案》规定了抗原检测的适用人群:一是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伴有呼吸道、发热等症状且出现症状5天以内的人员;二是隔离观察人员,包括居家隔离观察、密接和次密接、入境隔离观察、封控区和管控区内的人员;三是有抗原自我检测需求的社区居民。同时,明确了3类人群进行抗原检测需满足的主要条件、检测试剂的获得渠道,制定了检测发现阳性后的处置管理流程,促进抗原检测与核酸检测相衔接。

  中泰证券认为,参考海外新冠抗原自检试剂盒发放政策,预计国内新冠抗原自检试剂盒市场单月规模有望达177-266亿元。这对于从今年1月份以来,经历股价过山车似的万孚生物来讲,实属利好。

  不过,就在中小投资者还咂摸公告中的利好多寡时,却有“自己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3月12日,万孚生物董秘XX在公司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获批后,在自己微信朋友圈发布“此刻心情如下”并配上大笑表情包,引发舆论争议。

  3月13日中午,万孚生物董秘XX在其微信朋友圈致歉称:“昨日朋友圈是我因个人私事有所感发,确系我考虑不周,没有意识到疫情当下大家焦灼的心情,造成了不良影响。相关内容我已第一时间删除,在此也向大家诚恳致歉。”

  新冠疫情以来,许多行业都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发展艰难,但是唯独医药行业,尤其是生物制药行业发展迅猛,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作为一家生物公司的董秘,不应该在社交平台上随便发言,更不能在朋友圈里“抖机灵”。

  说话要看场合,要分时间。尽管胡洪想采取补救措施以尽力消除相关影响,但其上述行为仍令众多网友感到反感。

  今年以来,由微信引发的关注并不少。

  案例一:西陇科学

  1月24日午间,深交所官网显示,上市公司西陇科学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利用“互动易”、“微信”平台迎合市场热点、利用新冠药物概念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据了解,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1月20日期间,西陇科学股价涨幅约90%。2021年11月19日微信公众号“西陇科学”发布《打破壁垒,西陇科学3HP来了!》的文章,称“西陇科学打破技术壁垒,研发生产的3-羟基邻苯二甲酸酐(以下简称为“3HP”或“酸酐”)获得客户认可,质量等同于国外同类产品甚至纯度更高,且生产稳定…研究发现经酸酐修饰的β-乳清蛋白(3HP-β-LG)对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的保护作用及机制…”,该微信公众号的账号主体显示为西陇科学。2021年11月24日,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称“目前我司3HP处于国内市场推广阶段”;2021年12月1日,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称“公司目前小试工艺成熟,如果3HP有较大订单,公司扩产时间大约需要1-2年”。

  对此,深交所要求西陇科学说明公司3HP的具体用途、研发生产流程、是否已投入生产、使用领域、获取订单数量、收入及占比等情况,3HP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具体关联及判断依据,并说明相关依据是否具有客观性和权威性,公司是否已就“经酸酐修饰的β-乳清蛋白(3HP-β-LG)对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的保护作用及机制”进行验证。

  此外,深交所要求西陇科学说明公司在“互动易”、“微信”平台上披露的上述信息,是否属于对公司股价存在重大影响的信息,是否达到临时公告披露的标准,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用“互动易”、“微信”平台迎合市场热点、利用新冠药物概念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案例二:郴电国际

  2月1日,上市公司郴电国际宣传部门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刊登了2022年新春贺词,贺词中涉及“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13亿元、利润总额2.21亿元、税收2.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130%、24%”。

  2月7日,经公司证券事务部核查发现:新春贺词所涉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和税收三项财务数据及增长预测,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仅系公司内部财务审核数据结果。其中,“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30%”主要来源于公司内部对东江引水工程二期转固后未计提折旧和未做费用化利息处理的测算,前述数据亦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因此,这三项财务数据及增长预测均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规定的“业绩预告”情形。鉴于此,公司于2022年2月7日立即撤销了公司微信公众号新年贺词的稿件。

  3月11日,郴电国际发布了一则致歉公告,致歉的原因就是因为公司此前发布的一则公众号文章内容涉及尚未审计和披露的经营数据。

  案例三:山水比德

  2 月11 日,上市公司山水比德微信公众号发布快讯,称山水比德与奇妙之旅文化旅游管理(佛山)有限公司(简称“奇妙之旅”)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就元宇宙多元化场景应用领域展开深入合作,项目计划在西樵山国艺影视城内升级打造文旅文创新地标“奇妙山水 X玩宇宙影城”。

  据悉,山水比德专注于园林景观设计业务,是一家为社区环境、商业综合体、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城市设计、区域规划等领域提供专业解决方案的景观设计综合服务商,已形成山水社区、山水文旅和山水城市三大业务板块。主营业务分为社区景观类产品、文化旅游类产品、商业空间类产品和市政公共类产品四种类型。

  对此,深交所向山水比德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详细说明与奇妙之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与元宇宙概念关联性,对山水比德 2022 年及以后年度业绩影响等情况,是否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

  如是,请说明山水比德未通过符合条件媒体对外披露的原因,并按照《创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17 号——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框架性协议)公告格式》的要求及时披露,同时充分提示不确定性风险。

  近年来各地监管局有关违规披露信息的罚单连发,显示不少案件甚至还通过微信传递内幕消息。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明确对电子数据范围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修订后的证券法也加大了对内幕交易的惩戒力度。 

  案例一:微信语音发送内幕信息被还原

  2019年12月30日,福建证监局详细披露了上海山钢股东刘长江,通过微信获得冠福股份收购上海山钢这个内幕消息的细节。

  刘长江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18年5月31日13点01分,刘长江通过其本人微信向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钢网)董事长周某锋发送一条消息,但随后撤回(微信聊天记录上留存了该条消息的撤回记录)。

  刘长江问周某锋“可对”,周某锋回复“别在微信发”“是”,并发送了一段语音给刘长江,但语音内容也被披露出来,为“别的人不要多说啊,不要多说这个关于并购的信息,不要多说,这都是内幕信息”。

  刘长江回复“明白”。

  随后几日,刘长江陆续买入冠福股份约84万股。

  最终福建证监局以此为证据之一,决定责令刘长江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冠福股份,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案例二:微信通话25秒传递内幕消息

  同样是冠福股份收购上海山钢的这个案例,周某锋在2018年5月22日18点36分,通过微信告知任敏媛“今天和冠福框架协议已签掉”。

  2018年5月31日9点53分,周某锋通过微信电话与任敏媛通话25秒。同日,任敏媛陆续买入近54万股冠福股份。同年9月3日,任敏媛将上述买入的冠福股份股票全部卖出,卖出金额158万元,累计亏损约56万元。

  即便亏损,福建证监局依据以这些微信聊天记录为证据,认定内幕交易,并决定对任敏媛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纳入“书证提出命令”适用范围。目前电子数据,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博客、微博、网页、电子交易记录、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都属于电子数据的范围。

  一方面是对电子证据的认定明确,另一方面则是对内幕交易的惩戒力度加大。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反本法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事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与修订前相比,有三处罚款上限调高。

  1、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反本法从事内幕交易的,罚款由“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提升至“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将罚款上限提升至十倍。

  2、“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改为“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由“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提升至“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

  显然,在资本市场这一信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和诚信密集型的市场里,无论是不在合适时间合适平台发布的真实消息,还是凭空捏造的谣言传闻,都会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干扰。监管层也在大力规范新媒体信息披露,打击非常规信息披露行为,董秘们、上市公司高管们可得留点意。

投资避险工具看这里,低风险理财、7%+收益、0手续费>>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陈悠然

新冠肺炎
人气榜
跟牛人买牛股 入群讨论
今日热度
问股榜
立即问股
今日诊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3-18 泰恩康 301263 --
  • 03-17 富士莱 301258 --
  • 03-17 万凯新材 301216 --
  • 03-16 鹿山新材 603051 25.79
  • 03-15 兴通股份 603209 21.52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