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4名前高管被判刑:插手公司招投标 收受贿赂款共计145万

万达4名前高管被判刑:插手公司招投标 收受贿赂款共计145万
2021年12月08日 15:13 市场资讯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近日,万达四名前高管受贿案的刑事判决书公开。四名高管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缓刑二年半到一年半不等,共计被罚28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冯某、赵某、暴某、董某在分别担任万达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信息管理中心商务综合组副总经理、万达地产信息管理部运维项目组资深经理、万达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商务综合组主任工程师期间,利用各自管理、经手万达广场店铺级客流统计项目招标的职务便利,在明知被告单位联纵数据公司相关产品不符合集团招标条件的情况下,仍合谋违规让该公司产品中标,并多次收受联纵数据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告人王某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5万元(以下币种同)。

  经审计,被告人冯某分得77万余元,被告人赵某分得38万余元,被告人暴某分得16万元,被告人董某分得13万元。案发后,五名被告人均退出全部涉案赃款,并获公司谅解。

  2020年12月24日,被告人冯某、赵某、暴某、董某、王伟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均如实供述上述主要犯罪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牵出另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判决书显示,2017年9月至2020年4月间,朱某1(另案处理)在担任万达集团信息管理中心总经理期间,利用其全面负责万达广场信息化建设业务的职务便利,为被告人王某实际控制的被告单位联纵数据公司中标万达广场店铺级客流统计项目提供便利。期间,被告人王某为感谢朱某1的帮助,以干股形式给予朱某1价值30万元的联纵数据公司股份以及以公司分红款的名义转账至朱某1指定银行账户的贿赂款60万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赵某、暴某、董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单位联纵数据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单位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王某作为某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单位)。被告人冯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赵某、暴某、董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均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冯某、赵某、暴某、董某、王某、被告单位联纵数据公司具有自首情节,分别减轻或从轻处罚。被告人冯某、赵某、董某、王某、被告单位某某公司认罪认罚,被告人暴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均依法从宽处理。鉴于被告人冯某、赵某、暴某、董某在案发后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均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要求对被告人冯某、赵某、暴某、董某、王伟从宽处罚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一、冯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罚金10万元;二、赵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8万元;三、暴某和董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各罚金5万元;四、被告单位上海某某有限公司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罚金20万元;五、王某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单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5万元。

抓紧本年度最后时机!8.xx%理财券抢购通道来了,数量有限,每位用户限领一次!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陈诗莹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2-10 亨迪药业 301211 --
  • 12-09 百诚医药 301096 79.6
  • 12-09 禾迈股份 688032 557.8
  • 12-08 风光股份 301100 27.81
  • 12-08 永安期货 600927 17.97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