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中社11月23日讯,廊坊发展公告称,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112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桂01执保627号之一],因申请人广西桂顺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玉林市新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悦龙天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主体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桂01民初71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恒大地产持有的公司76,032,050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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