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你好,公司公告收到了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是因为什么原因?对公司有什么不利影响?
董秘回答(亚信安全SH688225):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此前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主要因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4月6日之间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存在超期的情形。警示函属于行政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 公司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空窗期内无新增购买的理财,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未实际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就此问题开展积极整改,并已根据要求于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感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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