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董秘:公司去年8月25号公告配股议案通过后,至今已过12个月有效期,公司是否还继续进行该项议案?
董秘回答(浙江交科SZ002061):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配股相关议案,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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