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好!公司23年报信息披露:年初至4月26日止,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软件(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43,964,870.72元。公司有什么软件企业及经营业务?盈利如何?
董秘回答(博实股份SZ002698):
您好,感谢您关注博实股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税率为16%,自2019年4月1日起税率为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自行开发应用于智能制造装备的嵌入式软件适用相关政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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