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作为上市央企的重要管理人员,应该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铸管签订合同很少看到您的公布,看了您之前回复投资者的内容,很缺诚意,目前铸管总市值才100多亿,严重低于净资产,却要单一合同订单超过200亿才公布,非常不合理!相关的管理办法是最低要求,必须披露,但是这不是你们应该做的披露底线,这也与证监会领导要求的公开,公平,公正相违背!中小投资者了解公司业务进展情况就这么难吗!???
董秘回答(新兴铸管SZ000778):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照规定要求,公司未达到合同签订情况的披露要求。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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