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贵公司位于洪山区书城路26号的原办公场所,现租赁给武汉市洪山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洪山区属国企,以下简称“洪山高新公司”)用于开办创业园区。2020年以来,洪山高新公司仅2020年对园区企业实行了租金减免,2021年和2022年均以房产所有权属于贵司、且贵司未减免租金,均未对园区企业给予减免扶持。 请问,贵司是否对洪山高新公司执行了相关减免政策?为何2020年可以减免,后两年不减免?
董秘回答(高德红外SZ002414):
您好,公司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收取租金。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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