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你好,我看2022年2月17日发布公告要收购标地公司60%的股份,我去企查查上查了下,标地公司成立于2016年,至今有12条风险警报,而且在2022年2月1日时,新增股东重庆优月之星和义乌欣洋进出口俩个股东,而公司2022年2月17日收购标地公司,请问收购信息是否泄露,上述两家股东和公司高管或者实控人是否有利益输送关系,不能这边新增股东了马上公司就收购吧,希望公司严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董秘回答(德宏股份SH603701):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1年12月8日曾发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披露了公司正在商讨收购重庆普来恩中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有关事宜,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原股东之一祝显东先生根据自身需要,将其个人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全部分别转让给了重庆优月之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义乌市欣洋进出口有限公司,这两家新增的标的公司法人股东均系祝显东先生控制之公司,其中祝显东先生持有重庆优月之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100%,持有义乌市欣洋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60%(其余40%股份为其配偶马飞进女士持有),祝显东先生连带承担上述两家公司在本次交易中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本次交易如果完成,将显著加快公司电子真空泵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开拓与布局,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切实推进公司战略发展与转型升级,对公司未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 年 2 月 18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之《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控股权的公告》。 感谢您对公司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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