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后期还会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吗?《上市公司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提到“收购人应当在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5日内,公告其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董秘回答(常铝股份SZ002160):
投资者您好,关于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的相关文件,已经披露完成,谢谢您的关注。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瓜分6666元现金红包!领取8%+理财券,每日限额3000份!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