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公司有互联网营销的业务,请问贵公司如何看待元宇宙?贵公司说主要发展金融科技主营业务,公司花了9个亿收购的互联网营销业务就不发展了吗?请正面回答?如果不发展互联网营销业务,是否考虑出售此业务?
董秘回答(高伟达SZ300465):
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公司保持着积极探索心态,努力探求虚拟现实技术对金融生态及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的积极意义,并将在未来努力尝试应用新技术服务广大金融客户。但目前,虚拟现实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还较为有限,对当前行业也未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移动营销业务本年度经营情况正常,业务正常发展,公司没有出售该业务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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