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董秘:股权激励方案,以2021年条件: 1、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增长60%,是1.31亿*160%=2.09亿吗?1-6月净利润仅7287万,还要摊销2021年股权激励费用6744万,下半年能实现2.03亿(=1.36+0.6744)净利润吗? 2、不会是以2020年扣非净利润-1.5亿为基数吧? 3、或以4月27日前20日均价9.37为基数,全年平均市值增长20%,9月17日后均价14.86(=243*9.37*1.2-174*9.81)/(243-174)),昨日收盘10.10。 理解对吗?似乎都不可能实现啊?
董秘回答(东软集团SH600718):
您好,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平均市值”为公司当期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一个交易日该项指标的算术平均值,公司各年度平均市值以当年各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时市值的平均数计算。 公司选取上述两个指标作为业绩考核指标,是希望以此进一步激发员工热情,推动公司在业绩稳步提升的同时,也关注市值并给予股东回报。公司正在努力推动上述目标,未来也将严格按照业绩考核指标对股权激励解锁条件进行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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