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你好,看到贵司子公司有个转账记录,是2020年1月23日,广西黑五类物流有限公司通过贵司以借款名义成立的中间公司,转给深圳市容州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1140万元,请问这种是否违法违规?
董秘回答(黑芝麻SZ000716):
您好!本公司不存在通过借款的形式成立中间公司的情形,公司所有投资设立的公司均在各期定期报告如实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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