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尊敬的董秘,原有请教过现金流量表中,近两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在-10亿以上,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等于期初应收减期末应收,期末应收应大于期初应收10亿以上,但报表中并非如此。回复解释为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并背书使用出去,这个过程应该导致应收增加后又减少,难以理解为何会导致此数字这么大,麻烦解释一下,谢谢!
董秘回答(宝丰能源SH600989):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19年、2020年公司通过产品销售取得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中,分别有9.88亿元、12.35亿元用于背书购买在建工程物资。在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之“七、5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将该部分票据计入“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列示为负数,减少列示为正数)”,导致该项目金额较大,分别为-10.96亿元、-14.53亿元。扣除该部分影响后,“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分别为-1.08亿元、-2.18亿元。这样列示的基本原理是:(1)销售产品取得应收票据的同时,也确认了营业收入,形成了利润的增加项,并最终反映在净利润中。(2)该部分应收票据用于背书购买在建工程物资后,一方面,不能最终兑付或贴现,也就不能形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另一方面,也无法再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支出,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扣除,也就不能减少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3)在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中,这部分应收票据金额,一方面已经反映在利润中,另一方面没有反映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为了使双方平衡,就将该部分应收票据金额列入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因为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多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就减少多少。这样,这个调节表就平衡了。(4)这部分应收票据虽然在“现金流量表”中没有直接体现,但在“资产负债表”上是有体现的,表现为一方面“应收票据”减少,另一方面“在建工程”或“预付款项(工程物资款)”增加。比如2020年,在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中,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25.74亿元,而同期在建工程增加38.95亿元,多了13.21亿元,其中主要就是这项因素的影响,虽然这两个数据直接相减并不十分确切,但可以作为间接印证。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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