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贵公司回购股份持仓不在十大流通股东中,是否己出售,为何没公告
董秘回答(广电电气SH601616):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2021年6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修订说明》的相关规定:“如前 10 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应当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 10 名股东列示。”因此,回购专户的情况不作为公司定期报告前十大股东进行披露,相关情况公司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做出了说明,请您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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